埇桥区制定离退休干部职工示范党支部创建标准(试行)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精神,按照《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》、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》的部署要求,结合我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实际,制定本标准。
一、组织设置
1.党支部设置规范,班子健全。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,能够根据需要及时调整。按照规定,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工作。
2.支部书记党性强,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,作风务实,敢于担当,主动作为。支部委员讲团结、威望高、能奉献,熟悉党支部情况、热心党支部工作,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,党员群众反映好。
二、教育管理
3.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教育引导党员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4.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,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,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。
5.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正确方向,注意通过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,教育引导党员正确看待世情国情党情,社情民情舆情,不信谣不传谣。
6.认真落实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政策规定,关心党员思想、学习和生活,了解党员需求,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。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,组织开展关怀帮扶活动,帮助特困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。在元旦、春节、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和党员患病住院期间,开展走访慰问活动。
7.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、群众参与广泛的文体活动,丰富老同志精神文化生活。
8.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,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党费,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
9.加强党员管理监督,敢抓敢管、会抓会管,充分运用《党章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规范党员言行,及时对违规违纪党员进行处理。
三、组织生活
10.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,结合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特点,开展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活动,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,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。
11.针对老党员的身体、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,采取灵活方式,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。对年老体弱、行动不便、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,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,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、走访慰问等方式,进行教育管理服务,给予更多关心照顾。
12.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“两微一端”等信息化手段,采取“微党课”、网上组织生活等方式,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和吸引力。
四、工作保障
13.每年研究谋划党支部总体工作,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。
14.立足党员实际,建立健全经常性学习教育、情况通报、报告工作、联系党员、党务公开等制度并规范运行。
15.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,实现有场所、有设施、有标志、有党旗、有书报、有制度的“六有”标准,管理有序、经常开放。
16.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有关制度,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。
五、发挥作用
17.组织党员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学校,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宣讲优良传统、社会美德、优良家风,用好声音引领社会新风尚。
18.鼓励支持党员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,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、红色传统故事讲解、爱心助学等关爱青少年活动。
19.积极倡导互助关爱、敬老爱老服务,鼓励身心健康的低龄党员志愿服务高龄党员,在老同志间传递温暖。
20.结合实际,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、矛盾调解、建言献策等正能量活动,参与社区治理,协助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,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。
(埇桥区委老干部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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