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忘初心 夕阳更红
烈日炎炎的一天下午,砀山中学3600名师生正在聆听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用生动的语言,鲜活的案例,做预防青少年犯罪报告会:“同学们,少年强则国家强,祖国的未来是你们的,为了你们的梦想奋斗吧!”
提起欧阳书强,市直机关,街头巷尾人们都会竖起大拇指。1995年5月,他被授予“全国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还先后获得“全国模范法官”、“安徽省第一届十优政法干警”、“安徽省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”、“安徽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”和“人民卫士”称号,多次荣立一、二、三等功和省市县的表彰。
为了法律的尊严 勇于担当
1982年,他怀揣铸就的军魂,转业到县法院,为了适应工作需要,他潜心学法,自考取得了法律专科和法律本科证书。三十多年来,他怀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,奋斗在捍卫法律的路上,无论在任何岗位上,他都发扬了“一不怕苦、二不怕死”的精神,敢于担当,冲锋在前。在法官岗位上,1986年他率先在全省年办案超百件。任法庭庭长时,他团结全庭,多次荣立“集体三等功”和“先进集体”,并率先在全省完成了基层法庭标准化建设,省高院在该庭召开了现场会,推广了他们的经验。任县法院院长时,他带领全院干警奋力拼搏,又多次受省市表彰,荣立集体三等功。
在办案中,他坚守“在岗一分钟干活六十秒”,挑大梁、办大案。1990年,他领受最高法交办的外地两省管辖权争议案件,他和干警深入现场,查疑排难,结案后受到最高法的嘉奖。1998年,他又接受一起胡锦涛总书记签批安徽妥处、四位农民戴手铐进京上访的涉农稅案。结束后受到中央和省市的嘉奖。
1999年,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时,他维护公平、正义的初心,矢志不渝。2002年,省院交办第一起涉黑大案,一米多高的卷宗,26名犯罪团伙,干警们感到棘手、畏难,他说“我来办”,作为第一公诉人亲自审查,经过七天办的庭审结案,他荣立“个人二等功”,该案被列为“全省精品案件”。2004年,河南一女孩来砀山串亲,被7名青少年挟走轮奸,一审以事实不清宣告无罪。女孩父母四处上访,公安部和省院责成查清严办,他又亲自带领公、检干警统一侦办,日夜兼程调查取证,7名罪犯受到了严惩,8名伪证者受到了惩处。2007年,在办案中发现一起已判13年徒刑,且已执行6年半的刘某强奸案,疑似无罪,他多次商请法院再审,刘某被宣告无罪,为群众洗刷了冤情,伸张了正义,村民自发敲锣打鼓送来锦旗。由于他分管公诉部门成绩显著,被中央政法委授予“全国严打工作先进集体”,他分管反贪工作,又被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表彰“全国追逃工作先进集体”。从事政法工作30多年来,他亲办、领办案件近万件,无一差错,领导多次建议为其立功,被其谢绝,他说:“这是我应该做的”。
主题教育正逢时 夕阳更红谱新篇
2012年初,他退休后一直在想:“退休后能干点什么?今后能留下什么?”。他婉言谢绝了多家央企和民企的邀请,“充电加油”,再踏新征程,重走一次红军路,品味革命先烈的苦难,先后参观一大会址、红船、韶山、井冈山、遵义、瑞金、延安和西柏坡等革命圣地,看革命先烈浴血奋战追求真理的事迹,感悟新时代的重担,立志退休不退志,重拾老本行,又走法律路:
1、发挥余热和特长,无论酷暑和严寒,深入街道、公园、车站宣传法律,举办法律讲座、报告会20余场次。
2.积极参与“扫黑除恶”斗争,印发宣传材料2000鱼粉,在社区、公园、车站向群众分发。应聘参加市“打黑办”案件“专家评查组”。不枉、不漏认真评查案件。
3.狠抓市院老干部党支部标准化建设,邀请“中国好人”“安徽好人”举办“夕阳更红”报告会,组织老干部瞻仰烈士陵园,重温入党誓词,创办老干部党支部“夕阳红驿站”,激发老同志退休不退色,争做合格党员,该支部的做法多次在省市座谈会上做经验介绍。
4.积极参加市委“新时代传习所”和省市工会系统宣讲团,认真传颂新时代新思想,被评为全市“十优老干部”。
5.助力脱贫攻坚,八年来,他坚持捐助农村困难户、五保户和贫困村小学。
为了明天关爱少年 传颂好家风
1、积极参加市政法委的“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”,送法进校园,担任法治副校长,多次到砀山、萧县、宿城各重点中学,依法教人,以德育人,举办报告会19场次。
2、挽救失足少年,亲自到省“少管所”帮教失足少年,屈膝谈心,促其悔改,争做新人,6年来帮教21人次。
3、创办“为了明天”和“青少年之友”杂志,每期6000份,分发各中小学和外地,弘扬法治。
4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重家风、重家教、重家庭”讲话精神,举办“家风家训大讲堂”,激发家长担好父母责,鼓励少年多成才,举办讲座11场次。
为了党的事业和社会公益,他乐于奉献,始终坚守“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继续前行”,做一名永远合格的共产党员。
皖公网安备 34130002000122号